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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动态 / 山西整治滥用精神药品 复吸人员劳教三年

山西整治滥用精神药品 复吸人员劳教三年

发布日期:2006-03-24 22:47:41 2818 次浏览

  针对山西省部分地区有零星吸食精神药品的现象,山西省禁毒委部署了一场自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整治滥用精神药品”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目标是: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滥用精神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管好精麻药品,杜绝精神药品从合法渠道流入非法渠道的一切途径。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历时三个月,从2006年3月开始至6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将重点对滥用精神药品问题进行全 面调查摸底;第二阶段,将重点开展集中打击行动,要求药监、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大力整治精麻药品管理秩序;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大禁吸、戒毒力度,开展 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吸毒人员要一律强制戒毒。吸食海洛因等麻醉药品者,强戒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吸食安纳咖、咖啡因等精神药品者, 严格按照省高院、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办理,复吸人员将一律劳教三年。

:和山西做法相反的是,浙江省处理吸毒劳教人员期限时,已向短期限靠拢,一般第一次劳教者为一年,二次以上者为一年六个月,这可能也是为与“行为矫治法”接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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