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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为何“扎堆”17岁?

发布日期:2006-08-18 01:16:14 1556 次浏览

  山西省接收的少年劳教人员中,17岁或年近17岁的未成年人比例最高,约占所有少教人员的六成。少年犯罪为何“扎堆”17岁?

  报道说,17岁少年正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型阶段,这个年龄的孩子容易对未来感到迷茫,缺乏对自己行为的把握能力。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与教育,尤其是缺少父母的体谅、关心,这些孩子很容易做出过激的事情。

  报道中提到,未成年人犯罪“十七岁现象”,共同特征:缺乏正常的家庭关爱,过早辍学离校,无法立即就业随处游荡,从吸烟酗酒、小偷小摸、上网吸毒最终走向团伙犯罪。

  近年来,一些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虽然司法机关有了如“法制副校长”“暂缓起诉”等规章制度,针对在校生预防和未成年人犯罪后的改造,但是相对于十六七岁闲散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却比较少,如何监管并正确引导这个群体,得想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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