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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女子状告南宁市劳教委 诉讼案庭审搬进劳教所

发布日期:2009-11-22 06:09:56 2086 次浏览

  11月19日上午9时,南宁市西乡塘法院数名法官、法警进入广西女子劳动教养所大院大门时,无一例外地把通讯工具掏出,交给传达室的民警保管。前来旁听庭审的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数十名民警,也一一照办。当日,为方便诉讼,西乡塘法院在劳教所里设立临时法庭,公开审理一桩特别的行政诉讼案――劳教人员宋雪梅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状告南宁市劳动教养委员会。

  她是传销受害者还是害人者?

  临时法庭设在劳教所办公大楼的会议室。在劳教所民警的押送下,身穿蓝色所服的宋雪梅走进庭审现场。年轻的女法警误将她引往被告席,宋雪梅的委托代理人、律师李见国笑着提醒:“喂,她今天可是原告哦!”女法警也笑了。

  庭审结束后,在等待在庭审记录上签字的间隙,宋雪梅和记者聊了起来。她今年39岁。她说,这两年发生的一切,真像梦游。她中专毕业后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图书馆工作了十多年,近年才辞职出来,和丈夫在大庆经营服装。

  2007年12月,她陪母亲到南宁治病,在病房里,有人向她推荐“纯资本运作项目”。因为“纯资本运作”没有具体的产品出现,还打着“北部湾大开发”的名号,所以她压根没想到这就是传销。在东北女老乡李某的蛊惑下,她筹款69800元,一次就申购了21份虚拟份额,买到了“主任”级别。2008年3月,在宋雪梅的介绍下,她老家的女友常某也加入了“纯资本运作”,成为她的下线。5月,在常某的介绍下,大庆妇女李某也加入进来,成为宋雪梅的间接下线。

  从2007年底到今年9月,宋雪梅在南宁共停留了约四个月。今年9月初,她在大庆看电视时,得知“纯资本运作”的实质为非法传销,不由大吃一惊,便和两名女友相约到南宁来找上线退钱。

  9月14日,她和两个东北女老乡一起,约了上线等人,在南宁市民主路一个茶馆见面,协商退款的事。南宁市经侦支队三大队民警进来了,将她们全部带走。次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宋雪梅被南宁警方刑拘,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10月14日,宋雪梅被从南宁市看守所释放,理由是“情节轻微”。但这次“释放”,对她来说,变化的只是从南宁市看守所来到广西女子劳动教养所。10月19日,在家人的帮助下,宋雪梅聘请了律师,状告南宁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要求撤销对她的劳动教养决定――她认为自己是传销的受害者,而不是害人者,不应被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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