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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强戒所:学习英烈见行动 告慰英烈求实效


 

2009年10月17日发生在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四名罪犯越狱,兰建国同志临危不惧,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只身与罪犯展开殊死搏斗,不幸壮烈牺牲。司法部追授兰建国同志一级英模荣誉称号,四川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开展向兰建国同志学习的活动。眉山强戒所决定在全所范围内掀起向兰建国同志学习的热潮。认为兰建国同志能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法,不怕牺牲,是全国政法系统的楷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骄傲,是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习的榜样。要求广大民警职工开展学习告慰英烈活动,不仅要见行动,而且要求实效。要迅速将学习活动转化为工作动力,认真贯彻2010年全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建窗口单位为载体,以建设工作强所为方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着力打造强基层基础、心理咨询、集中专管等场所工作亮点,确保工作举措要“实”,工作方法要“新”,工作特色要“显”,不断推进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场所整体工作质量。
 

平凡的人,向往简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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