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府办发[2002] 0045号
发文日期:2002-5-28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正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李报德(省政府副秘书长)
方光林(省司法厅厅长)
杨广生(省公安厅副厅长)
胡金岭(省劳教局局长)
委 员:赵振尧(省计委机关党委书记)
廖先宏(省经贸委副主任)
李小健(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
陈梅琳(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 岷(省财政厅副厅长)
龙月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 松(省卫生厅助理巡视员)
苏 涛(省粮食局副局长)
韩介明(省总工会副主席)
何 萍(团省委副书记)
喻培萱(省妇联副主席)
李 玲(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劳教局,办公室主任胡金岭(兼),副主任何川(省劳教局副局长)、温贵钦(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
今后,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经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
今后,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提出意见,经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司法 劳教 机构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纪委,省军区,各新闻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纪委,省军区,各新闻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5月28日印发共印630份

深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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