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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部署落实《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发布日期:2012-06-08 07:26:00 1353 次浏览

6月6日,省司法厅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共同颁布的《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部署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处分规定》工作。

  会议传达了司法部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座谈会精神,分析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情况,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处分规定》提出具体贯彻意见。1、认真抓好《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以省厅文件下发通知,迅速组织全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学习《处分规定》;同时要求各监狱劳教单位党委要把《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全省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贯穿于监狱劳教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全过程。2、近期举办一期师资培训班,为各监所单位下一步开展《处分规定》的全员培训培养一支师资队伍。3、把《处分规定》纳入具有警衔的厅管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纳入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考核、警衔晋升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促行为规范。4、进一步梳理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开展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全面清理各单位自行确定的纪律类、问责类、警务类处理规定,凡是与《处分规定》相冲突的,一律废止。5、省厅组织开展关于贯彻落实《处分规定》的专题调研,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重点围绕监察对象范围、初核和立案、审理和移送、处分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进一步提高依法依纪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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