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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强戒所:向酒后驾驶“亮剑”

发布日期:2010-06-03 08:16:40 2466 次浏览

 

眉山强戒所:向酒后驾“亮剑”
为进一步巩固和推动全所交通安全的良好局面,将“整治酒后驾车”工作常态化,眉山强戒所近日出台《关于禁止酒后驾车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宣传,全所民警职工特别是所有驾驶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务必要自觉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的行动中来,切实维护社会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切实杜绝并有效防范警用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执法单位的良好形象。《通知》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禁止酒后驾车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应的惩罚条款,为全所车辆驾悬起了一把“利剑”,有利于预防车辆驾中“触雷”行为的发生。
眉山强戒所周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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