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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劳动 尊严生活


 

 
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进一步保障劳动者权益,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保护机制,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体面劳动”出现在胡总书记讲话中还是首次。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庄重承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和谐。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以政府工作报告的形式提出人民的尊严问题。相对于调整经济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遏制房价上涨、解决教育公平等问题,提出公民的尊严问题,意义更加非同寻常。
“体面劳动”、“尊严生活”。让人耳目一新,更让人心情激荡。劳动之所以光荣,在于劳动创造财富。顺此朴素的道理,广大劳动者若不能实现“体面劳动”,意味着大多数劳动者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就难有“尊严”可讲。因而,从逻辑关系切入,要实现全体人民“活得有尊严”,首先要让全体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实现“体面劳动”,重要的是让“体面”落在实处。有数据显示,在国家统计局划分的16个大行业中,工资收入最高的行业与最低行业的人均工资之比在2006年已高达4.69倍,比值最大的省份已经接近6倍……如此的差距,让劳动者何谈“体面”?实现体面劳动,让劳动者不再拿“廉价工资”,而是获取付出与收益对等的劳动报酬,让劳动者住得上房、有余力为子女和自身教育付费。
实现“体面劳动”,劳动者不仅有一份养家糊口的“活计”,还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充分的社会保障以及工作中更为广泛的权利,每个劳动者可以通过体面的、有尊严的劳动来主宰自己的命运,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靠、子有所教。
“更有尊严,”是政治权利上的尊严,是公民公正公平待遇的尊严,是法律法制上的尊严。尊严问题,是一个政治性概念,涉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证公民权利、创造更加公平的生存环境和改进官民关系等许许多多方面的问题。同时,尊严问题,也是民主问题,公民不能有尊严的活着,也说明民生没有解决好,没有解决好民生问题,公民自然无法有尊严地活着。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样的认识,是对民主政治的践诺,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既是执政党的目标,也是执政党的责任。
我们不仅要健康地活着,而且要堂堂正正地体面活着,尊严地活着,这就是我们的远大目标。

大同市劳教所

 
 

平凡的人,向往简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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