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账号登录

还没有账号? 去注册 >

忘记密码

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邮箱注册

已有账号 去登录 >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探讨 / 未成年劳教人员60%来自单亲家庭

未成年劳教人员60%来自单亲家庭

发布日期:2011-11-07 07:33:00 1962 次浏览

  市未成年劳教所展开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调查 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者占87%———

  记者昨日从市劳教局法制处了解到,近日,市未成年劳教所以建所以来收容管理过的全体未成年劳教人员群体为调研对象,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结果显示,青少年违法犯罪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息息相关。其中,目前在所的未成年劳教人员中有60%的劳教人员来自单亲家庭,87%的劳教人员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对此,未成年劳教所采取引入肯定性评价机制等多项措施组织有针对性教育矫治。

  ■消费攀比心理是获罪重因

  通过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结论显示,青少年违法犯罪,既有先天因素,又受后天因素影响,并且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息息相关。其中,在个人原因方面,一是自身认知有偏差,存在错误的价值、人生观。二是生活方式不健康,消费攀比心理和享乐欲望强烈。三是心理不成熟,缺乏生产劳动技能,走入社会后往往面临高期望值与低竞争能力的尖锐矛盾。

  ■家庭情感缺失易导致犯罪

  在家庭原因方面,一是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不能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导致其辍学后以简单的人生经历过早踏入复杂的社会,这一点在农村籍青少年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二是家庭情感缺失。目前在所的未成年劳教人员中有60%的劳教人员来自单亲家庭,与家庭的情感纽带趋弱。三是缺少家庭接纳、管束。青少年首次违法犯罪后,父母或疏于管教,或放任自流,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的引导,导致他们再次游离于家庭之外。

  ■学校教育缺位是社会原因

  在社会原因方面,一是交际圈的负面影响。违法犯罪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强,首次违法犯罪被处理时,一般出于“要面子”、“怕父母伤心”等原因选择不让父母知情。回归社会后没有立即回到父母身边或很快又选择外出打工,易与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受到不良影响。二是学校教育缺位。目前在所的未成年劳教人员中有87%的劳教人员没有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生存、生活知识匮乏。

  ■教育矫治中引入肯定性评价

  针对上述调研结果,未成年劳教所采取多项措施组织针对性教育矫治。一是在教育矫治工作中引入肯定性评价机制,在教育矫治未成年劳教人员错误思想和行为的同时,帮助他们重新构建自我认同。二是将教育矫治工作向违法犯罪青少年家庭延伸,定期举办亲子互动活动等,加强与未成年劳教人员家属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未成年劳教人员取得的成长进步,传授科学的教育技巧,共同制定未成年劳教人员在教期间的矫治方案以及回归社会后的后续帮教方案。三是解决未成年劳教人员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问题,帮助他们重构正确的认知模式、行为模式,实现其向合格守法公民转变。四是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健康跟踪检测网络,加强解教后的跟踪回访,提供心理支持。五是探索在未成年劳教人员的矫治后期将其纳入社区矫治。

点赞
收藏
客服
客服二维码

以提高戒毒矫治质量为己任

QQ
客服QQ

30513216

QQ群
QQ群

261522972

电话
电话

0570-7777626

微博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