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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戒毒矫治 / 社区戒毒 / 天津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 戒毒更人性化

天津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 戒毒更人性化

发布日期:2008-08-27 19:57:51 1977 次浏览

  今年六月,我国正式实施《禁毒法》,规定取消劳动教养强制戒毒,为了使吸毒人员戒毒方式更具人性化,天津市以北辰区为试点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记者了解到,对于初次吸毒未形成毒瘾的人员,未成年人的吸毒人员,吸毒怀孕妇女等,有关部门都可以对其采取社区戒毒的方式进行戒毒,为期三年,三年期间一旦发现复吸,将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天津市北辰区刑侦局缉毒大队大队长张俊虎介绍说:"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和戒毒人员签订了协议,包括社区戒毒人员遵守的一些制度,比如说定期尿检,外出请假,家属对他是一个督促,监控,社区民警协助他们进行定期的尿检。对于低保人员和享受其他政策的,居委会人员将帮助他们解决,吸毒人员希望工作的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找下工作。"

  记者在北辰区天穆镇了解到,为了开展好社区戒毒工作,天穆镇专门成立了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小组、由公安、民政、妇联、团委、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组成,并下设帮教小组,整个试点工作分界定吸毒人员戒断时间、签订戒毒协议、检查、评估、验收等六个阶段进行。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禁毒办主任刘广智介绍说,社区戒毒最大特点就是不仅把吸毒成瘾人员当成是违法人员,还把他们看成是毒品犯罪的受害人和病人,社区戒毒与以往的强制戒毒相比加强了和戒毒人员的心理沟通,减轻了吸毒者的心里压力、并对吸毒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帮助。

  刘广智表示,社区戒毒本身是个比较人性化的事,他说:"强制戒毒是在一个固定的场所,社区戒毒是在他熟悉的环境下,像在家的感觉,对戒毒是有一定的帮助的。我们有帮扶小组不管是思想上还是生活上对他进行帮教、谈话,另外,新开了一个心理咨询站,专门对他进行疏导,一个减轻心里压力,增加自己戒毒的信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7月20日北辰区天穆镇的何某、王某和另两人在吸食毒品派出所抓获。警方获知何某、王某均23岁,属初次吸食毒品,并有悔改之意,责令其两人接受社区戒毒,也是天津市首先实行社区戒毒的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的社区戒毒吸毒人员何某告诉记者说,除了在社区进行正常的验尿以外,帮教小组还经常到他家里与他谈心,遇到困难时也给予他很大的帮助。

  他对记者说,"感觉这个社区戒毒对我帮助很大,没有这个社区戒毒,就进入强制戒毒了,肯定没有在社会上呆着这么舒服,现在可以和家人朋友在一起,进入强制戒毒就不能和家人都见面了,有些事也不方便了,帮教小组对我也很关心,时常去家里看看,会谈谈心,感觉给我这次机会,我也会好好把握,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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