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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戒毒矫治 / 强制戒毒 / 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先经心理评估

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先经心理评估

发布日期:2011-11-22 21:57:00 1994 次浏览

  强制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实施社区矫正前,能否科学判断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性?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发挥技术监督职能,运用法医和心理测试技术,对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心理评估,然后提出检察建议供执行机关参考。

  11月23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贯彻落实《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创新性做法予以肯定。

  贾记鑫认为,强制戒毒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目前的强制戒毒场所管理模式,对戒毒人员所用的评估体系主观因素较多,尤其是对其毒品心理依赖性的评估缺乏科学、客观的数据,如果在戒毒效果不确切的前提下,提前对其解除强制戒毒,就会为其回归社会后所进行的社区矫正带来困难。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楠介绍说,检察机关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签文件等方式,结合在强制隔离戒毒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就戒毒工作有关诊断评估的监督内容、流程及方式的规范达成了共识。其中,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经评估拟提前解除强制戒毒的人员,由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法医运用法医学、心理学等知识,制定成一系列的复评标准,建立监督考察档案,然后结合复评结果,向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根据检察建议,已依法取消了27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依法支持检察机关运用检察技术强化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评估的审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会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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