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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5起戒毒工作指导性案例

发布日期:2021-07-13 09:18:12 1701 次浏览

据司法部官方网站消息,为指导和规范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司法部今日发布5起戒毒工作指导性案例,分别是“针灸治疗戒毒人员孙某某海洛因脱毒后稽延性戒断症状案例”“通过认知疗法和内观疗法帮助戒毒人员陈某缓解焦虑抑郁的案例”“回避型人格的青年戒毒人员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戒毒人员严某运动干预康复训练案例”“成立普法宣讲团开展对外禁毒宣传工作的案例”。发布的5起案例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教育戒治中心任务,向社会展示戒毒工作优秀成果,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优秀戒治工作经验,巩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取得的成果。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教育矫正、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禁毒宣传教育、综合性教育戒治5个方面,展示了不同人群、不同情形、不同戒治手段运用取得的戒治经验和成果,充分反映了司法行政戒治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例如,针对海洛因吸毒人员在早期脱毒治疗后,神经、免疫系统功能在一段时期内仍然紊乱,易出现各种躯体、精神不适等稽延性戒断症状,戒毒民警结合传统中医针灸安全、有效、副作用小的特点,利用针灸促进药物治疗,并减轻药物对机体的不良反应,消除稽延性症状,达到了戒除毒瘾并恢复身体健康的目的。

据了解,近年来,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工作中心,坚持规范化执法、人文化管理、专业化戒毒、社会化矫治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和效果。目前,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符合戒毒工作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已经建成,戒断率不断提高,复吸率持续下降,戒毒工作质效、戒治水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戒毒工作指导性案例

案例一:

针灸治疗戒毒人员孙某某

海洛因脱毒后稽延性戒断症状案例

患者孙某某,男,吸食海洛因5年,以烫吸方式为主,偶尔采用肌注方式。吸食海洛因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拘留所经过15天的脱毒治疗后,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入所体检情况:自诉心慌胸闷,感觉忽冷忽热,全身乏力,肌肉酸痛,入睡困难,近期出现腹痛,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稽延性戒断症状评定量表得分为16分,严重程度为中度。

戒毒民警结合该戒毒人员既往病史和入所体检情况,可以得出:有明显的海洛因吸毒史且未间断;吸毒次数频繁、量大;刚刚经历急性脱毒期;出现睡眠障碍、四肢关节肌肉酸痛和心动过速、忽冷忽热、腹痛腹泻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症状;稽延性戒断症状评定量表得分为16分;因此该戒毒人员可确诊为海洛因脱毒治疗后产生的稽延性戒断症状。

稽延性戒断症状的治疗尚无特效药物,往往以对症处理为主,用于治疗此类症状的药物多为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物,这类药物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副作用和依赖性,使用不当会造成新的依赖。因此,戒毒民警另辟蹊径,采用中医针灸的方式为患者进行治疗。研究表明有72%的海洛因依赖者在T5—T7棘突周围可出现压痛点,并随躯体症状的缓解而逐渐减弱,该患者也有类似症状,所以选取背部夹脊穴进行针灸。另外考虑患者出现的其他伴随症状和长期吸毒相关,整体身体状况较差,选取部分四肢穴位以达到补益气血、宁心安神、扶正固本之功。

经过四周针灸治疗,并辅以康复训练和心理健康辅导,该戒毒人员失眠、腹痛等稽延性戒断症状消失,身体、情绪良好,体重增加,ALT、AST等肝功能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从戒毒临床实践中,可以看出稽延性戒断症状有一定的自然改善性,但与针灸相比,针灸治疗能较早地干预和治疗稽延症状。一般认为稽延性戒断症状阶段是复吸的高发阶段,因此,针灸的早期干预不仅能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还具有有效的抗复吸作用。

案例二:

通过认知疗法和内观疗法

帮助戒毒人员陈某缓解焦虑抑郁的案例

戒毒人员陈某,男,江苏省苏州市人。陈某毕业后在某网吧做网管,结识了很多社会闲散青年,并深受他们的影响,染上了抽烟、赌博和吸毒等不良习惯。随后因吸毒而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入所后,陈某很想念家人,又觉得自己很丢脸,不想让家人来探视,情绪比较低落,经常失眠,与其他戒毒人员接连发生矛盾,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能理解自己。

入所后戒毒民警在EPQ、SAS和SDS等心理测试的基础上,确定了以认知疗法和内观疗法联合应用的治疗方案,期望通过内观疗法独特的心理疗愈机制帮助陈某解决心理问题。治疗分领悟和修通两个阶段,领悟阶段主要利用认知疗法,帮助陈某澄清不合理认知,建立合理认知;修通阶段通过一周集中的内观治疗,帮助陈某挖掘内在的力量,发现内心的正能量。

经过治疗,陈某情绪稳定,对比前后SAS、SDS测试结果,焦虑、抑郁的症状大为缓解,失眠现象消失,戒毒信心增强,能正常地与其他戒毒人员交往,较好地融入戒治生活。

案例三:

回避型人格的青年戒毒人员

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20岁的韦某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后表现内向,自卑敏感,封闭自我,与其他同龄戒毒人员相比人格趋向回避型。韦某父亲长期吸毒,曾两次强戒,在一次与父亲通话后,韦某精神状态不佳,人际关系、情绪及睡眠问题突出,影响在所的戒治生活。

针对韦某回避型人格的特点,心理咨询师制定综合矫治方案,多举措帮助韦某重塑积极心态。以团体辅导“七巧团队”活动作为突破口,给年轻的韦某构建勇敢展示自己的机会,同时运用来访者中心疗法、认知行为疗法等帮助韦某勇敢表达,正确认识自己。推荐韦某参加所内抗复吸“十步脱瘾法”训练班,在为期一个半月90个课时的学习中,将心理学方法运用到课堂中,鼓励韦某分享自己的经历和想法,树立正确的心态和认识。训练班后期,所内组织家属座谈会,咨询师主动联系韦某家人,说服韦某父亲前来参会。通过咨询师的努力,韦某父子关系破冰。

综合心理学方法的直接或者间接运用,多措并举使韦某逐渐建立自信,不再封闭自己,人际关系趋于良好,重塑青年人该有的积极精神状态。韦某解戒后情况良好,从事建筑工作,目前已回归到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中。

案例四:

戒毒人员严某运动干预康复训练案例

戒毒人员严某,男,35岁,原跆拳道项目国家队队员,曾获得跆拳道世界公开赛54公斤级冠军。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后,严某在生理脱毒区戒治期间,纪律观念淡薄,不愿与人交流,沉默寡言且有暴力倾向。鉴于其有运动特长,强制隔离戒毒所决定对其进行以运动戒毒为主要手段的康复训练。

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训练中心根据FITT训练原则、动态体质测试结果、以及严某的运动状态和自我身体评价,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四区流转的过程中,为严某量身制定了运动处方,即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每个区都配备康复训练师,在康复训练中心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针对性地对严某进行康复训练。康复训练的同时及时监测严某的训练效果,并且针对差异及时调整运动处方。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严某的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等进行测试与评定,科学指导康复训练的开展和效果评价。在康复训练的过程中,及时介入心理辅导,从心理矫治专业层面了解严某的心理动态,针对性谈话教育,帮助其重塑信心,确定目标,制定戒治规划。

经过强制隔离戒毒所针对性的运动戒毒康复训练,严某的身心健康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案例五:

成立普法宣讲团

开展对外禁毒宣传工作的案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力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攻坚冲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东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近年成立“蝶美·阳光”禁毒普法宣讲团,打造“分组分众、专精结合、因人施讲、精准普法”的禁毒宣讲模式,构筑“N+宣讲”的多维度、立体化、综合性宣讲架构,进一步推动禁毒普法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至今,广东省女子所“蝶美·阳光”普法宣讲团已举行活动30多场,累计受教育人次达3万多人,成为广东省内普法宣讲的一面鲜明旗帜,为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加强所地、所校、所区合作,探索禁毒普法宣传新模式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以上案例均可在12348中国法网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阅。

来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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