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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召开座谈会研究监狱、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

发布日期:2007-12-01 08:30:16 1809 次浏览

  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30日在司法部召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监狱、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是全社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采取 积极有效的预防干预措施,遏制艾滋病的传播,维护监所安全稳定,促进全社会艾滋病的预防控制。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研究加强监狱、劳教场所艾滋 病防治工作,司法部在第20个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召开了这次座谈会。

  近年来,监狱劳教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支持下,研究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在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中开展了全员的艾滋病检测、咨 询、管理、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心理咨询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开展疫情检测监测工作,加快集中管理区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 开展艾滋病治疗试点工作,扩大宣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培训,监狱劳教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展开。

  陈训秋指出,党的十七大对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是全世界面临的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监 狱、劳教场所是全社会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领域,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是感染艾滋病的高危人群,做好监狱、劳教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不仅对维护监所的安全 稳定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全社会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训秋强调,全国监狱劳教场所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国监狱劳教 系统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卫生部门保持紧密联系,认真学习、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努力营造依法防治的氛围;要不断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监狱劳教 人民警察应对艾滋病的综合能力;加强对服刑人员、劳教人员中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筛查,及时发现传染源,并通过宣传教育、行为干预,预防进一步传 播;要加快监狱、劳教场所特殊病犯监区、特殊病劳教人员管理区的建设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把监所内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有效管理;切实 抓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试点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救治效果,促进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警察和医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艾滋病职 业暴露,健全保障机制。

  陈训秋强调指出,艾滋病与毒品问题密不可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不断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 作思路,积极探索,深入实践,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戒毒康复试点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现有劳教所内开辟戒毒康复区域,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 设,不断扩大收治规模,提高收治能力;要充分利用现有警力开展戒毒康复工作,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提高戒毒康复实效。

  来自北京、广东、四川等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司法部机关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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