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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2010-10-29 05:58:24 1760 次浏览

 司法部于10月27日至28日在合肥召开全国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会议。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监狱劳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狱劳教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监狱劳教工作,高度重视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监狱劳教工作方针,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改造内容不断丰富,形式多种多样,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保障条件发生根本性变化,教育改造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吴爱英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是发挥我国监狱劳教制度优势、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监狱劳教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劳教系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吴爱英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监狱劳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把加强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大力加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教育、劳动教育和出入监(所)教育,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体系和机制,大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创新,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把罪犯劳教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吴爱英在讲话中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造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要进一步端正监狱劳教工作指导思想。要坚持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和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坚持把加强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工作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不断加大教育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改造水平,努力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要树立监狱劳教各项工作为教育改造服务的观念,监狱劳教所各项工作都要着眼于促进教育改造来开展,各类资源都要围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来配置,使教育改造工作体现在监狱劳教各项工作中。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摆正教育改造在监狱劳教工作中的位置,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政绩和广大干警业绩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警扎扎实实做好教育改造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改造工作的主要任务。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消除罪犯劳教人员违法犯罪意识。大力加强文化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扫盲教育、义务教育,使符合条件的罪犯劳教人员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鼓励罪犯劳教人员参加学历教育,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文化素质。大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根据罪犯劳教人员在监所内劳动的岗位技能要求和刑释解教后的就业需要,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罪犯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能力。大力加强管理教育,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促使罪犯劳教人员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大力加强劳动教育,引导罪犯劳教人员树立劳动光荣、勤劳致富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培养劳动技能。大力加强出入监(所)教育,对入监(所)罪犯劳教人员集中开展入监(所)教育,引导他们尽快适应监所生活;对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集中开展出监(所)教育,使他们做好重新回归社会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大力加强戒毒教育,完善戒毒教育内容,丰富教育挽救措施,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除毒瘾、正常回归社会。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领导责任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把教育改造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干警。建立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准确客观评价改造效果;加强出监(所)前的评估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安置帮教建议,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建立健全监狱劳教场所教学保障体系,做好教材使用、编辑工作,加强教学场所建设,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学队伍,加强对现有专职教学人员的专业培训,保障教学顺利、高效进行。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把教育改造工作向前、向外、向后延伸,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把教育改造工作作为评价各级监狱劳教机关工作成效、评价监狱劳教所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优秀教学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能手评选活动,宣传表彰教育改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要进一步推动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积极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他们重新做人;树立大教育的理念,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着眼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来部署和开展监狱劳教所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形成教育改造工作合力;树立科学施教的理念,遵循教育改造工作规律,用科学的方法教育罪犯劳教人员。继续深化分押、分管、分教模式,根据不同类型罪犯的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措施,区别对待,分类施教。大力提高心理矫治工作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加强心理危机干预,解决罪犯劳教人员的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矫治效果。着力强化个别教育,根据罪犯劳教人员不同情况和特点,制定个别化矫治方案,因人施教、对症施策。积极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方式方法,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不断出新招、求实效。

  吴爱英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改造工作的领导。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监狱局、劳教局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教育改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教育改造理论研究,探索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劳教制度要求的教育改造理论体系。要大力提高监狱劳教干警队伍专业素质,加强警力配置,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改造专家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物质经费保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改造经费,不断提高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保障水平。

  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作总结讲话。陈训秋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抓紧制定加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教育管理、劳动教育、出监(所)教育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细化方案。要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教育改造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会上,安徽、山西、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九个省司法厅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郝赤勇出席并主持会议。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监狱局长、劳教局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长、监狱局长、劳教局长,司法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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