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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高层动态 / 未成年人劳动教养实行审批聆询程序

未成年人劳动教养实行审批聆询程序

发布日期:2005-05-22 02:21:20 3095 次浏览

  从安徽省公安厅与司法厅劳教局劳教审批收容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省对未成年人劳教审批全面实行聆询程序,以严格控制对未成年人采取劳教措施。

   安徽省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凡是不符合政府收容教养对象的一律不予批准,凡是家庭有管教能力且是在校学生的一律不予批准。同时在审批程序中除利用邪教组 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和吸食、注射毒品案件外,对决定2年以上教养期的也增加聆询程序,并加大对各市公安局批准政府收容教养案件的监督力度,发现不应批准而 批准的,将及时依法纠正。

:对未年人给予更多的关怀,让他们的人生不要有劳动教养的污点。我更倾向于能办工读学校性质的机构来帮助这批人正确走上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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