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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召开戒毒系统个别教育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

发布日期:2013-12-19 16:17:12 2710 次浏览

戒毒人员来自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成长经历、不同的生活环境,各自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采取的教育方法不能千篇一律,一方包治百病,必须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采取不同的措施,做到一人一策一案一法。12月18日,全省戒毒系统召开个别教育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要求戒毒系统个别教育工作要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破解新课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成果。

开展个别教育是帮助吸毒人员戒毒的现实需要。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受害者。不同的身份特点、身体情况、心理状态、认知程度、文化层次、生存能力,会产生不同的矫治需求,决定了应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因此,帮助吸毒人员戒毒,个别教育是关键。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就要求针对不同的个体,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技术,采取生理治疗、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方法,也就是个别教育的内容方法,帮助他们放弃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坚定戒毒信念,磨炼戒毒意志,增强身体素质,掌握生存本领,顺利回归社会。

全省戒毒系统将围绕个别教育需求化、谈话教育普及化、个案矫治人性化以及心理治疗科学化展开工作。在开展个别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因人施教原则,实施需求教育。针对不同人员在文化背景和自身需求方面的不同特点,根据他们不同的认知水平、接受能力、个性习惯、成长追求等,制定不同的方案,利用不同的方式,采取不同的措施,做到一人一策一案一法,努力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心理障碍、身体疾病和生活困难,最大限度地达到教育效果。戒毒大队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对分管的每名戒毒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个别谈话。在个案矫治的过程中,要发挥戒毒人员参与的积极性,要允许他们提出自己的矫治建议,随时完善矫治方案,实现矫治效果的最大化。对有心理问题、心理疾患的戒毒人员要系统运用心理学理论、技术和方法进行心理咨询或心理危机干预,缓解其心理矛盾和冲突,恢复心理平衡。

大会还对3年以来戒毒系统在个别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大辛庄强制隔离戒毒所等23个集体代表,张俊和等50名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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