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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选派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日期:2010-03-18 01:36:34 2258 次浏览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选派监狱、劳教所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选派干警管理规定,四川省眉山强戒所在民警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所部研究决定,选派4名民警参加第二批社区矫正工作,时间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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